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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届中国·珲春“图们江红莲”国际摄影大赛参赛规则
参赛规则:
1、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申请表,在表中填明个人资料。
2、参赛申请表可通过邮递或预付邮资的方式邮寄,也可以在组委会办公室公布的网站上下载。
3、比赛组委会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参赛作品的权力,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和展览,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。
4、获奖作品有可能在公布比赛结果时在媒体上发表,并同时纳入主办单位的收藏馆。
5、参评底片将由组委会认真保管。部分获奖作者所提供的照片如有质量问题,可能会影响到出版和展览,组委会有权向其本人索要高质量的底片。
6、参赛者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。
7、若有第三方反映图片中所涉及的事物,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由参赛者全部自负。
参赛作品要求:
1、参赛作品必须是现场拍摄的。
2、参赛作品所涉及到的内容以图们江红莲为主,也可以有珲春境内的风光图片。
3、参赛照片将不返还给参赛者,组委会也不需寄发收据。
4、参赛者的单张照片限在8张以内。
5、系列作品最多不超过8张照片。系列照片中,每张都需要标记分类代码和顺序标识。
6、接受黑白、彩色、和数码照片。
7、参赛作品必须写有题目。中国以外的各国参赛者请提供英文。文字说明要准确、简洁。
8、照片规格为20x25cm(10英寸)。
9、数码照片要求像素在500万以上。
10、不接受合成照片。
11、照片不可以卷起,只接受没有折叠和磨损的图片。
12、参赛图片必须与填好并签名的参赛表格一同交往大会评委会,图片说明必须用中文或英文。
13、所有图片必须写清拍摄的题目、时间。
14、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,不接受任何申诉。
第一届中国·珲春“图们江红莲”
国际摄影大赛组委会
2007年6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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